37歲男子經人介紹和38歲女子相識,男子說他每月收入15000元,還經營一家鹵肉店,女子聽后很是滿意,10天后兩人訂婚,在一起生活20天后女子發現自己懷孕了。10個月后,女子生下一個男嬰,男子卻要求做親子鑒定,女子直接提出退婚:「寧愿一個人撫養孩子長大。」
臘月二十四,從外地打工回來的王慶來,興沖沖地買了一堆禮物往岳父岳母家趕。
一路上,他都在想念著闊別已久的未婚妻和素未謀面的兒子,并期待著把他們接回家過年。
可誰想,一進門,岳父岳母便黑著臉,未婚妻劉蕓看到他,更是愛搭不理的。
王慶來一臉尷尬地把東西放下后,就徑直走到床前,伸手去抱兒子。
「你別碰他。」劉蕓大聲說。
「我為什麼不能碰?」王慶來不解地說。
「他不是你兒子,你也不是他爹。」劉蕓回應。
「我不是他爹,那是什麼?」王慶來火大地說。
「他爹已經死了,你是他叔叔。」劉蕓沒好氣地說。
王慶來被劉蕓的話噎得說不出來話,他瞅了瞅一旁的岳父岳母,期盼著他們能說說自己的女兒,可是岳父岳母卻對這一切充耳未聞。
不僅如此,他們還下了逐客令,碰了一鼻子灰的王慶來只好沮喪地回了家。
王慶來的母親看到兒子一個人回來,不由得掏出手機,對著視訊里的小孫子哭了起來:「奶奶想你啊,好幾個月沒看到你了。」
原來,劉蕓生完孩子出院后,就帶著孩子直接回了娘家,再也沒回來過。
之后,王慶來的父母去看過媳婦和孫子兩次,都被準親家公和準親家母趕了出來。
如今兒子回來了,也受到這種待遇,王慶來的父親不禁很生氣,「他們到底是什麼意思?」
「劉蕓說了,婚不結了,她還說孩子不是我的,所以讓孩子跟著她姓劉。」王慶來一臉憋屈地說。
那麼,劉蕓為什麼要這麼做呢?
一年前,王慶來經人介紹認識了劉蕓,兩個人認識10天,就按照當地的習俗訂了婚。
訂婚后第2天,劉蕓便跟著王慶來到了長沙,共同打理王慶來跟哥哥合開的一家鹵菜店。
原本王慶來以為未婚妻來了之后,自己會徹底結束單身漢的生活,可誰想,僅僅過了20天,劉蕓便說她懷孕了。
「怎麼這麼快就懷孕了?太奇怪了吧。」王慶來心里暗暗嘀咕,不過臉上卻不動聲色。
王慶來的父母得知準兒媳懷孕的消息后,高興得合不攏嘴,他們催促著王慶來和劉蕓趕緊領證結婚。
「先別高興得太早了,這孩子不一定是誰的呢。」王慶來沮喪地說。
「啥意思?這話可不能亂說。」王慶來的父親說。
「我們才在一起20天她就懷孕了,我陪她去醫院檢查,她不讓我進去,只讓我在外面等著,跟大夫說什麼也不讓我聽見。」王慶來說。
在王慶來看來,未婚妻劉蕓之所以這麼做,就是在刻意隱瞞什麼。
王慶來的父母聽了兒子的話,不由得心里一震:「我們花了十多萬訂了婚,怎麼會這樣。」
「我只是有點懷疑,我也拿不準。」王慶來苦悶地說。
自此,劉蕓懷孕的這件事,更成了王慶來心頭的一根刺。
那麼,劉蕓真的像王慶來說的,是有所隱瞞嗎?
劉蕓表示,她并沒有刻意要隱瞞什麼,一切都是王慶來太敏感了。
「那行吧,就當是我多想了,你不要生氣了,好好養胎把孩子生下來,等過一陣子咱倆就結婚。」王慶來小心翼翼地說。
「誰還跟你結婚。」劉蕓扔下這句話就回了娘家。
王慶來以為劉蕓說的只是氣話,後來他多次聯系劉蕓,劉蕓都對他很冷淡,王慶來雖然苦惱,還是覺得等到孩子生下來,可能就好了。
可誰想,孩子生下來后,卻出現了開頭的一幕。
那麼,如果孩子確實是王慶來的,劉蕓為什麼會提出失婚呢?
劉蕓說,她原本并沒有看上王慶來,只是因為自己年齡大了,父母一再催促,再加上王慶來跟她說,他不僅月收入15000,還開了一家鹵菜店,如果跟他在一起的話衣食無憂。
誰知,當他們生活一段時間后,劉蕓發現王慶來一個月只有5000多的收入,而那個鹵菜店并不是他自己的,而是他和他的哥哥一起開的。
得知真相后的劉蕓,心里雖然不是滋味,但是她并沒有離開的意思,而是一心一意和王慶來過日子。
誰知,接下來發生的事情,傷透了她的心。
這天,劉蕓和王慶來一起在鹵菜店里忙活,這時店里進來了一個年輕漂亮的女孩,女孩一看到劉蕓就問他:「這是你老婆嗎?」
「不是,她是我家新來的員工。」王慶來急切地說。
之后女孩買了一些東西就走了。
「你說我是誰?」劉蕓氣憤地說。
「咱們這是做生意,她是顧客,我不告訴她很正常。」王慶來不以為意地說。
但是劉蕓卻堅持認為,王慶來就是在刻意隱瞞。
兩個人為此大吵了一架,之后劉蕓好幾天都不搭理王慶來,她希望王慶來能哄她,能主動跟她道歉。
誰知,她等來的卻是質問。
「你為什麼總是跟我弟弟吵架?」王慶來的哥哥毫不客氣地說。
不僅如此,劉蕓還接到了父親劉福貴的電話:「你跟人家好好相處,不要亂發脾氣,也不要總吃店里那些貴的東西。」
掛斷電話后,劉蕓更加火大了,這不是典型的擠兌人嗎?
「我看看孩子,可以吧?」王慶來說。
「不可以,你不是說他不是你的孩子嗎?」劉蕓說。
「我是懷疑,想要打消我的疑慮,就得去做親子鑒定。」王慶來說。
王慶來的父親也說:「對,先去做親子鑒定,如果是我兒子的,我們肯定會負責。」
「我不需要你們負責,孩子我會自己養。」劉蕓說。
劉蕓的父母見狀,也表示支持女兒的決定。
可是王慶來卻不甘心,他堅持要做親子鑒定。
後來通過勸說,劉蕓答應去做親子鑒定。她表示,她之所以這麼做,是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,也是為了給孩子一個清白。
幾天后,鑒證結果顯示,劉蕓和王慶來確實是孩子的親生父母。
直到此時,王慶來才意識到自己錯怪了劉蕓,他低著頭沉思著,一句話也不說。
劉蕓的眼淚卻瞬間流了出來,她大聲地哭著,似乎是在訴說著自己的委屈。
那麼,這段感情又將何去何從呢?
王慶來說,如果劉蕓同意的話,他愿意和她領證結婚,也愿意承擔起父親的責任。
劉蕓卻表示,她寧愿一個人給孩子全部的愛。
「既然這樣,那就到此為止。」王慶來說。
不過王慶來提出,孩子既然是他的,就應該由他撫養,還應該跟他姓王,另外他和劉蕓訂婚,一共花了15萬,這部分錢劉蕓應該都退給他。
「我也花錢了,只是我沒記下來。」
「孩子是我生的,我就會把他養大,別人休想搶走我的孩子。」劉蕓直截了當地說。
後來經過協商,王慶來同意一個月支付1200元撫養費,不再要求劉蕓退回彩禮,只是要把孩子的戶口落到王家,跟他姓王,同時還要求可以定期看望孩子。
劉蕓答應了王慶來的要求,兩人簽了協議后就各自離開了。
結發為夫妻,恩愛兩不疑。
每個人都希望能夠和心愛的人結婚,兩個人幸福長久地生活。
但是穩定的婚姻不僅需要有感情基礎,更需要兩個人相互信任。
正如故事中的王慶來和劉蕓一樣,他們認識10天訂了婚,在一起20天就懷孕了。
如果他們能彼此信任,耐心磨合的話,也許會是一段佳話。
只可惜敏感的王慶來對孩子的身世提出了質疑,這讓劉蕓感受到了屈辱,再加上兩個人一發生矛盾,王慶來的家人便替其出頭,更讓劉蕓對這段感情徹底失望。
什麼是婚姻?
婚姻就是兩個人因為相親相愛走到一起,組成了獨立的小家庭。
所以子女結婚后,父母應該體面地退出孩子的生活,而不是過多地參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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